关于对市政协第五届二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30     阅读次数:2908次

农工党市委会:

您在巴彦淖尔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提案非常好符合实际,经我们认真讨论后,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一)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了创新支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兴业的良性发展。进一步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完善和提升“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贷款+创业项目库推介+创业园孵化培育”的服务体系,积极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和灵活就业,扶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不断拓宽劳动者的就业空间。

(二)大力促进返乡农牧民就地就业。一是市乡村振兴局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召开2023年全市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专项会议,对2022年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稳岗就业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并研究探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中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举措,形成合力,全面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制定并向旗县区印发了《巴彦淖尔市就业帮扶车间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办法。2023年初印发《关于做好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各旗县区年度目标任务,细化稳岗就业工作举措。2023年将从组织旗县区摸排务工底数、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帮扶车间等主体,积极创新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培训提升就业质量、主动梳理宣传就业帮扶政策等方面开展脱贫人口的稳岗就业工作。定期监测各旗县区稳岗就业工作进展,按月统计汇总各旗县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外出务工情况,并分析稳岗就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向旗县区反馈并协商解决。2022年底全市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实现务工就业5334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56人,完成年度务工就业目标任务的109.34%。2023年,截至4月底,全市共计4468名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已经实现外出务工就业,完成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0.5万人)89.36%。二是大力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意见》巴彦淖尔市就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通过用人单位吸纳一批、扶持创业带动一批、劳务输出转移一批、就地就近安置一批、多渠道灵活就业一批等“五个一批”扩大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规模。2022年,全市农村牧区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129497人,转移6个月以上109038人,分别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的107.91%和112.41%。2023年1-3月,全市农村牧区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90045人,转移6个月以上76551人,分别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的75.67%和78.92%。三是加强品牌建设,扩大就业规模。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发改委等20个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劳务品牌建设实施方案》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自治区级劳务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一县一品牌”要求,我局坚持技能品牌与输出品牌相结合、特色品牌与地域品牌相结合,加强劳务品牌创建扩大就业规模。及时发了《关于开展劳务品牌培树创建工作的通知》,按照“发现-培育-提升-壮大” 劳务品牌实施模式,积极培育打造2家自治区级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和技能特点等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劳务品牌。全力抓好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我们面向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全面推行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培训质量、针对性和实效性都明显增强,培训后就业率明显上升。2022年,全市开展城镇就业技能培训3610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28.93%,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7463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24.38%培训后成功就业率达70%以上。2023年1-3月份,全市开展城镇就业技能培训375,完成自治区目标任务2800人次13.39%,同比增加435.71%;开展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326,完成自治区目标任务62005.25%同比增加226%

(三)吸引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大学生等人才在我市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一是实施大学生“回流工程”和本籍人才“回归”工程动,引导本土本籍人才回流,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大人才引育力度,积极落实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定期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征集高层次急需紧缺需求信息,适时开展引才活动,多渠道引进人才,不断创新引才方式,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二是大力开展专家服务基层行动。围绕本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具有代表性项目进行申报,推荐市农科所肉羊高效养殖技术示范项目、乌拉特后旗荒漠化草原生态修复科技创新项目、五原县河套灌区向日葵籽粒锈斑绿色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项目3个专家服务团项目和巴彦淖尔农高区肉羊产业专家服务基地项目1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项目。三是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结合基层实际情况和特点,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巴彦淖尔市基层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审条件(试行)》《巴彦淖尔市基层林草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巴彦淖尔市基层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评审办法(试行)》《巴彦淖尔市基层乌兰牧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巴彦淖尔市基层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对在旗县(区)从事专业工作满25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专业、年限等条件限制。

二、发展特色高效农牧场

(一)加快落实产业政策。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之策,我市举全市之力、持续用力,不断巩固拓展产业发展成果,取得了明显成效。2022年,我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20216元,较去年增加2666元,增长15.2%。其中生产经营性收入10165元,占比50.3%,较去年增加1501元。一是健全产业政策措施,兜牢乡村振兴的基础。以宜业乡村为目标,立足农牧业资源禀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坚持规划引领,编制印发《巴彦淖尔市乡村发展规划(2023-2025年)》,推进现代农牧业“九大工程”和“8个100”,持续推动“小麦十条”、“辣椒十条”、“奶九条”等符合实际、因地制宜的产业政策措施,建立健全1+N产业发展举措体系,全市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在内的全部农牧民,共享现代农牧业发展成果。二是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助力产业全链条发展。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围绕“全产业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重点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补齐短板差距。一方面加强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建设。指导旗县区积极发展设施农牧业加快助力推进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统筹衔接资金实施整市规模性推进设施农业项目8个,迅速形成规模效益,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土地产出率,加快乡村产业现代化建设步伐。支持国家农高区样板区建设,积极争取投入各级财政衔接资金,推动在农高区乡村振兴样板区内建设内蒙古北纬41度甜玉米种植科技园区,目前项目有序建设中。另一方面加强招商引资与区域交流合作。依托电商资源服务乡村振兴,借助京蒙协作平台,推动产销对接,做实消费帮扶,保障生产加工出来的产品销出去,解决农畜产品“卖难”“价低”问题。3月中旬,组织30余家企业携150余种产品亮相“绿品出塞 重庆有约”京蒙消费帮扶集采推介会暨帮扶产品“五进”活动,与2家北京企业签订6.5亿元采购意向协议;组织10家企业50余款产品参加北京2023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三是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做实群众增收渠道。着力提升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联农带农能力,转发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细则》文件到各旗县区,指导推动各旗县区落实联农带农机制27条。要求旗县区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强化带动效益与提升带动能力相结合,科学合理确定带动方式和受益程度,健全完善“带得准”“带得稳”“带得久”的长效机制。争取到自治区衔接资金29366万元,计划实施项目53个,其中实施产业项目31个,使用衔接资金22732.76万元,使用资金占比77.4%。采取“入股分红增收+参与管理增收+就业务工增收+租赁大棚增收”等增收模式,提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在生产、加工、经营等方面的参与度,预计受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3.7万人次。四是积极探索推行三种可持续增收模式。不断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确保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农牧民收入增速。第一,探索“旗县区党委统筹、苏木乡镇党委统领、村支部领办”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模式,将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通过衔接资金支持经济薄弱的嘎查村培育壮大集体经济,推动嘎查村集体经济提档升级、提速增长,为乡村振兴赋能增效。第二,指导旗县区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结合优先到户产业,发展庭院特色种植、庭院特色养殖、庭院特色手工、庭院特色休闲旅游、庭院生产生活服务,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持续增加收入。目前杭锦后旗已投入1442.5万元、磴口县投入333.6万元、乌拉特中旗投入18万元实施庭院经济项目。第三,探索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一户一牛帮扶行动,起草《巴彦淖尔市支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奶牛、肉牛养殖“一户一牛”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对于有养殖意愿且符合小额信贷政策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予以财政衔接资金、小额信贷政策扶持。目前乌拉特中旗“一户一牛”帮扶工作先行先试,已有序开展。

(二)加快农牧业龙头企业申报。目前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72家,产业化示范联合体67个联结220家企业、316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69个家庭农牧场、168个生产性服务组织、种养殖大户参与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经营,农(牧)企利益连接比例、紧密型比例分别达到86.6%和61.5%。已初步遴选农牧民专业合作社123家、家庭农牧场124个进行培育扶持,现正实地核查。全市313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已开展服务面积254.7万亩。我市主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已达到73%,年底可达到75%以上。到2023年底,我市农畜产品加工业产值预计增长7%以上。积极推进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产业强镇、杭锦后旗现代肉牛精深加工产业化循环经济示范建设项目加大国家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力度,向日葵产业集群建设取得成效,成功争取到内蒙古西部绒山羊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奶业产业集群建设项目。针对奶业、肉羊、羊绒、肉牛、向日葵、小麦、饲草、辣椒产业成立巴彦淖尔市农牧业重点产业链工作专班,积极争取项目支持,推进全市农牧业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工作。深入发挥乡村食品保障、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让城乡居民享受更多好山好水好风光,带动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价值提升,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目前,全市共有6个村被农业农村部推介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023年我市拟建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10个,截止目前已开工建设设施27

三、提高农牧民乡村振兴参与意识

一是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2022年11月25日印发《巴彦淖尔市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24个方面87项重点任务),11月26日印发《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8个方面25项主要任务)。3月24日印发《巴彦淖尔市2023年度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巴彦淖尔市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重点任务行动方案》(5个方面23项重点任务),为有关部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农民参与意愿,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能力。强化旗县党委抓乡促村职责,健全苏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发挥嘎查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三是推行“门前三包”,村“两委”组织制定“门前三包”环境标准,与农户签订责任书,悬挂责任牌,明确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公共设施、公共秩序的管护主体、责任区域、包干内容、管理责任,定期组织考评,形成农牧民自我管理的良性机制。

四是广泛深入动员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积极开展文明院落、清洁户评选等评比表彰活动,利用村规民约、积分奖励等措施推进村庄清洁行动,不断提升农牧民参与乡村建设的意识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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