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交流讨论会议召开

来源: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2-03-10     阅读次数:2955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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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组织市发改委、市林草局、市民委、市农垦集团及各旗县区相关部门召开了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交流讨论会议。参会人员为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会议由财政局崔金贵副局长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央推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自治区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要求各旗县区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指南》做好项目入库、公告公示及项目维护,项目上报必须做到“线上”与“线下”保持一致。正值项目开工黄金季节,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实现项目早开工、衔接资金早支出。

会议专题解读和学习《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工作的通知》(巴财农[2022]156号,指导各旗县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整合资金支出结构,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加强整合资金管理,抓好实施方案编制报备和报表报送工作,确保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会议通报了各旗县区2021年自治区绩效考核发现的资金安排、支出等方面问题,通报了截止目前衔接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和支出等情况。要求各相关行业部门及旗县区要定期调度本部门及旗县区管理的项目实施进度和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督促和调研,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衔接资金的使用效益。

会议围绕如何做好2022年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如何根据资金管理新政策,优化衔接资金使用等内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交流讨论。各行业部门及旗县区参会人员,都提出了各自领域中衔接资金在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崔金贵副局长、市乡村振兴局聂建文副局长、袁跃峰副局长,分别就各自分管领域,给予了准确、清晰、详细、的解答。

会议要求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各旗县区财政局收到上级补助衔接资金后,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时限要求做好资金分解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或苏木乡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拨付,不得为了抬高支出进度“以拨代支”。规范列支衔接资金,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项目库建设、监督检查等,按照权责对待原则落实管理责任。

会议强调,过渡期内,各旗县区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本级衔接资金,保持投入力度总体稳定。要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创新资金分配使用方式,聚焦项目储备、项目实施、绩效管理等重点环节,强化提升资金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其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