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03     阅读次数:32743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 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群众知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为原则,围绕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督查检查,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主动公开信息方面,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严把信息质量,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9年,在政府信息网、部门门户网站、报刊等原有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运用增设的巴彦淖尔市三务公开便民服务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推进扶贫信息公开,本年度在市级平台公开扶贫信息678条,各旗县区、苏木乡镇共公开扶贫信息768条。

2019年,办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或减免费用情况;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主要工作及成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办把扶贫领域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由办领导分管、各科协调配合、综合科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并明确办主要领导为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

(二)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一是开展集中宣介。2019年,围绕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工作进展、政策落实等情况次,及时将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展、贫困县摘帽退出、扶贫日系列活动等焦点热点问题,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二是抓好重点信息公开。在市扶贫办本级层面,重点公开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重要决策部署信息,精准识别、帮扶、退出等各类扶贫政策及相关政策解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及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各旗县区扶贫工作动态,市扶贫办本级财务、人事等政务信息。此外,依托12317热线,接受群众对违法违规管理使用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举报,对扶贫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示。三是规范信息处理。2019年以来,市扶贫办共受理信访事项13件,已全部按照规定办结完毕,办结率100%。同时,核查结果及时向信访人进行了反馈。四是做好建议提案复文公开工作,共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件,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三)大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制定《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扶贫领域基层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工作流程等事项,推动扶贫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四)积极做好网站普查工作。2019年共开展四次门户网站自查工作并及时整改。经过整改,门户网站不存在站点无法访问、网站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严重错误、互动回应差等问题;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符合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批次

12.2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檎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扶贫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扶贫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不够全面。扶贫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负责扶贫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提升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对推行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扶贫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加大推进扶贫信息公开的力度。

(二)进一步规范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信息公开制度,压实政务公开责任,及时全面地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心关注的扶贫信息,将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扶贫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责成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凡公开信息均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确保信息公开速率、数量和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邀请专职专业人员,对扶贫系统内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在确保正确使用官方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运用新媒体的宣传作用,使广大干部群众第一时间了解到我市的扶贫脱贫工作情况,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扶贫、关注扶贫、参与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