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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2-05
巴彦淖尔市乡村发展规划(2023-2025年)
发布单位: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2-05

目录

第一章 开启新征程

第一节 发展环境

第二节 总体要求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二章 乡村发展重点区域

第一节 重点做好村庄规划

第二节 推动示范创建夯实发展基础

第三节 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和重点帮扶县建设

第三章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一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第二节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第三节 健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

第四章 推进乡村生态农牧业发展

第一节 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体系建设

第二节 优化农牧业布局

第三节 推动现代农牧业发展

第四节 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

第五章 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第一节 始终把乡村生态保护摆在首位

 实施乡村建设八大工程

第三节 提升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第六章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第一节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第二节 提高基层民主管理能力

第三节 强化乡村法治建设

第四节 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第七章 强化乡村人才支撑

第一节 加大乡村人才培养培育

第二节 加大乡村振兴人才平台支撑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强化实施保障

第三节 深入推进农村牧区改革

 健全法治保障

严格考核评估


 

 



巴彦淖尔市乡村发展规划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按照市委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开启新征程

第一节 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巴彦淖尔市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步伐,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

 (一)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全市5.9万现行标准下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个自治区级贫困旗县全部摘帽,162个贫困嘎查村全部出列,“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

(二)农牧业发展优势凸显。巴彦淖尔市得天独厚现代农牧业发展条件进一步彰显,积极创建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成功创建并打响了“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争取并实施了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家试点工程,面源污染治理成效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2次肯定,成为国家重要的粮油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有机原奶、葵花籽、脱水菜生产基地和全国第二大番茄种植加工基地,全国地级市中唯一四季均衡出栏的肉羊养殖加工基地。

  (三)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深化,厕所革命扎实推进,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3.2%,全市90%行政嘎查村基本完成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7.63%;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电子商务、便民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所有的苏木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供水供电、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四)乡村治理取得新成效。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初见成效;村民小组“微治理”和“五人小组”工作法得到中宣部、中组部充分肯定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党建引领、网格治理、党群互动、便捷高效”的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模式日趋完善

(五)农村牧区改革纵深推进。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垦改革基本完成,农村牧区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十三五”时期,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农村牧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明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依然艰巨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这对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带来了全新挑战。

第二节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中国式现代化为指引,紧扣习近平总书记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聚焦市委提出的“五高五新”奋斗目标、“四个区”发展定位、“两个基地、四个产业集群”主攻方向和强农惠农“九大工程”“8个100”建设任务,以扎实推动“五大振兴”为抓手,高质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农村牧区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整体提升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水平,探索走出一条具有巴彦淖尔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时刻把生态环境挺在最前面、摆在压倒性位置。坚决调整、纠正和摒弃乡村振兴中简单粗放、破坏生态等不适应不符合甚至违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思想观念和发展模式,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基本公共服务、人才配备等方面优先保障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加快补上发展短板。

??坚持农牧民主体地位。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坚持乡村振兴为农牧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牧民而建,激发农牧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满足农牧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增强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后劲。

??坚持因地制宜和分类推进。科学把握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的差异性,分类指导、分区施策,不搞齐步走、“一刀切”,避免在“空心村”无效投入、造成浪费,推进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乡村实现现代化。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立底线思维充分发挥农牧业农村牧区“压舱石”作用,整体谋划农村牧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协调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防范和化解影响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第三节 发展目标

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色更足,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快建设农牧业强市,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建成黄河流域乡村振兴样板区。巩固提升乡村特色产业,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增强农牧民内生发展动力,实现农牧民特别是脱贫人口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确保“两高于”“两提高”。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推动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逐步使农村牧区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牧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化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让农村牧区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专栏 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类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单位

2021年基础值

2025年目标值

累计

属性

1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返贫致贫

返贫致贫

-

-

约束性

2

医疗保障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100

100

-

约束性

3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慢性病人服务签约管理率

%

100

100

-

约束性

4

教育保障

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率

%

0

0

-

约束性

5

住房保障

脱贫户等六类人群住房安全保障率

%

100

100

-

约束性

6

饮水安全

饮水安全保障率

%

100

100

-

约束性

7

社会保障兜底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

-

应保尽保

应保尽保

-

约束性

8

扶贫(有效衔接)项目资产

资产规模

亿元

30.8

46.2

-

预期性

9

乡村发展

经济增长指标

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

4.3

-

保持在合理区间

预期性

10

农牧民增收

五原县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10.5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约束性

11

乌拉特前旗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10.3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约束性

12

乌拉特中旗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10.4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约束性

13

杭锦后旗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9.9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约束性

14

磴口县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9.8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约束性

15

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

%

14.95

高于当地农牧民收入增速

-

约束性

16

乡村产业

 

主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

%

69.9

80

10.1

预期性

17

农畜产品加工业与农牧业总产值比值

-

1.45

2

0.55

预期性

18

国家级农村牧区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2

3

1

预期性

19

稳岗就业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稳岗就业人数

4878

≥4878

-

约束性

20

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

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行政村比例

%

80.1

100

19.9

预期性

21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覆盖率

%

100

100

-

预期性

22

乡村建设

农村牧区基础设施

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

%

85.2

87

1.8

预期性

23

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

%

95

95

-

预期性

24

农村牧区供电可靠率

%

99.8

99.83

0.03

预期性

25

农村牧区危房改造

-

应改尽改

应改尽改

-

约束性

26

公共服务

学前三年毛入学率

%

99.1

≥99

-

预期性

27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5.1

96

0.9

约束性

28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96

≥96

-

预期性

29

城乡居民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95

-

预期性

30

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完成标准化建设

%

-

95

-

预期性

31

人居环境

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

%

63.19

≥70

6.81

预期性

32

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行政村

%

90

≥90

5

约束性

33

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率

%

17.63

25

7.37

约束性

34

乡村治理

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示范村镇建设

3

15

12〕

预期性

35

示范推广

35

652

6.

预期性

36

示范创建

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乡村

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

-

1

-

预期性

37

国家乡村振兴示范乡

-

2

-

预期性

38

国家乡村振兴示范村

-

16

-

预期性


第二章 乡村发展重点区域

第一节 重点做好村庄规划

(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开展巴彦淖尔市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及村庄布局专题研究,对全市652个行政嘎查村、122个农场分场划分为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守边戌边、其他等六种类型

专栏 巴彦淖尔市村庄分类统计表

旗县区

集聚提升类

城郊融合类

特色保护类

搬迁撤并类

守边戍边类

其他类

合计

临河区

55

15

18

8

0

55

151

五原县

45

5

16

3

0

48

117

乌拉特前旗

46

4

15

0

0

28

93

乌拉特中旗

15

8

6

0

7

51

87

乌拉特后旗

9

2

10

1

0

28

50

杭锦后旗

53

21

10

0

0

23

107

磴口县

24

4

7

0

0

12

47

行政嘎查村以上合计

247

59

82

12

7

245

652

农牧渔场

分场合计

8

5

5

0

0

104

122

总计

255

64

87

12

7

349

774

   (二)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为基础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坚持“应编尽编、按需编制”原则,全市共有652个行政嘎查村、122个农牧渔场分场,已完成460个村庄(行政嘎查村437个、农牧渔场分场23个)的规划编制,其余314个村庄(215个行政嘎查村、99个农牧渔场分场)暂未编制村庄规划。发挥村庄规划指导约束作用,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以实用性村庄规划为蓝图推动乡村发展,确保乡村产业设施、公共基础设施、基本服务设施建设从容展开,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改善、生态保护、农耕文化传承有序推进,为乡村振兴扣紧“第一粒扣子”。

专栏 行政村、农场渔分场村庄分类编制完成情况

村庄

分类

 编制

    情况

集聚提升类

城郊融合类

特色保护类

搬迁撤并类

守边戍边类

其他类

小计

合计

行政嘎查村

农场渔

场分场

行政嘎查村

农场渔

场分场

行政嘎查村

农场渔

场分场

行政嘎查村

农场渔

场分场

行政嘎查村

农场渔

场分场

行政嘎查村

农场渔

场分场

行政嘎查村

农场渔

场分场

已编制

202

8

35

5

58

5

9

0

0

0

133

5

437

23

460

未编制

45

0

24

0

24

0

3

0

7

0

112

99

215

99

314

总数

247

8

59

5

82

5

12

0

7

0

245

104

652

122

774

(三)明确村庄规划建设重点内容。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提高旗县区政府所在地的医疗卫生、教育等综合服务水平。苏木乡镇政府驻地建成服务农牧民的区域中心,为农牧民提供较完备的生产生活服务。加强村级服务能力建设,为农牧民提供就近便捷服务。试点开展“空心村”整治建设工程,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村民搬离较多、基本长期无人居住的村庄,宜撤则撤,宜并则并,鼓励向中心村集中,对撤并后的村落及时开展土地复垦。

专栏  村庄分类规划重点建设内容

1.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三类村庄。重点从道路、供水、能源、物流、信息化、综合服务、农房、人居环境等方面规划建设。特色保护类村庄还要重点保护好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持续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服务功能。加强对村域内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的保护力度,稳妥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提升村庄知名度,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

2.搬迁撤并类村庄。坚持与新型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推进情况相结合,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对拟实施搬迁的村庄,充分听取尊重农牧民意愿,依托移民新村、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综合体等适宜区域进行安置;暂时不能搬迁的村庄,原则上不再扩大现状用地规模与范围,依法依规控制新建、扩建活动,保障村庄日常所需的水、电、环境卫生等基本生活服务需求,待条件成熟后再有序实施搬迁。

3.守边戍边类村庄。实施守边固边工程,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完善抵边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弘扬爱国守边精神,完善边民守边护边制度,打牢守边固边的民族团结基础,共同守卫祖国北疆。

4.其他类村庄。其中,已完成规划编制的按照规划建设;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待确定分类后,按照相应村庄类型进行规划编制。


第二节 推动示范创建夯实发展基础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聚焦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有效衔接重点任务落实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展有效衔接“十强镇、百强村、千强户”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六强六示范”示范标准建设。

 

专栏 “十强镇、百强村、千强户”示范创建活动

    扎实推进“十强镇、百强村、千强户”示范创建活动。制定有效衔接“十强镇、百强村、千强户”示范创建活动指导意见,旗县区分年度制定示范创建活动计划,到2025年实现一半以上的苏木乡镇建成经济强镇,一半以上的嘎查村建成产业强村,各类示范户达到万户以上。

    1.十强镇创建活动。全市每年打造10个左右的有效衔接示范苏木乡镇,并力争建设8个经济强镇(苏木乡镇)。

    2.百强村创建活动。每年打造100个左右的有效衔接示范嘎查村,优先从十强镇中选择嘎查村进行打造,形成有效衔接示范的点面结合,并建设80个产业强村。

    3.千强户创建活动。围绕各类示范户创建,每年打造1000户以上各类示范户。每个“十强镇”打造100户以上,其中脱贫户10户以上。每个百强村打造10户以上各类示范户,其中脱贫户2户以上,且不低于示范户的20%以上。

    4.“六强六示范”示范标准。

   1建防贫强村强镇、示范有底线“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持续提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识别和帮扶不漏一户一人,应识尽识、应帮尽帮,有序退出。

   2建产业强村(经济)强镇示范有实力。乡村经济活跃、乡村产业特色明显,建设有特色鲜明的帮扶产业园,镇村有明确的主导产业,实现“一村一品”,所辖嘎查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持续发展,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紧密,农牧民收益逐年增加。

   3建生态强村强镇示范有颜值。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厕所革命扎实推进,村容村貌整洁干净,适宜绿化的地段全部绿化,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和污水处置体系健全,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实现无害化处理。

   4建文化强村强镇示范有灵魂。农村牧区文化多层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各类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5建人才强村强镇示范有动力。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建立健全,人才资源集聚,退役军人、大学生、返乡能人、本土专家、驻村干部等作用持续发挥。

   6建组织强村强镇示范有头雁。坚持党建引领乡村发展,扎实开展好苏木乡镇党委书记乡村振兴擂台比武和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含驻村干部)比武争星活动,推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放大头雁效应,实现基层党组织作风优良,组织带动能力强,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活力。

第三节 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和重点帮扶县建设

通过有效衔接“十强镇、百强村、千强户”示范创建活动,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发展步伐,推动深入实施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乡村”创建和自治区、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示范)旗县区建设,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聚焦夯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础,增强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稳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巴彦淖尔市建设黄河流域乡村振兴样板区作出示范、树立样板、提供支撑,为全面实现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奠定基础。统筹考虑各旗县区区位条件、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围绕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支持各旗县区探索具有区域特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组织方式、发展模式、要素集聚路径等的示范样板区建设。

第三章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一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要求。保持兜底救助类政策稳定,落实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旗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市直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持续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不断优化排查和申报机制,定期开展动态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有序退出。利用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跟踪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健全联席会议和信息比对机制,实现各层级数据互通共享。

 

 专栏  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标准及程序

 

一、识别程序

    1.标准。按照自治区防返贫监测标准(自治区标准每年调整一次),根据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情况开展综合分析研判。

2.程序。入户和授权:初步确定符合监测对象识别标准的农牧户,签订查验比对个人财产等信息承诺授权书;评议公示:确定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数据比对:数据比对工作与嘎查村公示等识别程序同步开展;审核公告:上报旗县区乡村振兴局审定,并进行公告;系统管理:录入新识别监测对象数据信息,进行同步监测和开展针对性帮扶;绿色通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做到“遇困即扶”。

精准帮扶

1.标准。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综合监测对象风险类型、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精准施策。

2.程序。确定监测帮扶联系人对旗县区审定的监测对象,苏木乡镇、嘎查村负责为监测对象确定监测帮扶联系人,负责监测对象的日常监测和协助做好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苏木乡镇、嘎查村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型、发展需求、发展能力,与监测对象协商共同研究制定针对性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在监测对象录入系统十天内,苏木乡镇、嘎查村为监测对象落实帮扶干部,按照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监测帮扶成效按规定时段保质保量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帮扶一个、消除一个,已落实的帮扶措施要及时录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三、风险消除

    1.标准。过渡期内,收入持续稳定原则上不少于半年、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2.程序。入户核实根据监测对象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等情况,研判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程度,提出风险消除对象名单评议公示对风险消除对象进行评议表决,并对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苏木乡镇审核公告对嘎查村上报的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审核后报旗县区乡村振兴局审定,并进行公告系统标注按季度在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标注分类标注过渡期内,除风险自然消除外,收入持续稳定原则上不少于半年、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对没有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老年人、重病慢性病患者等监测户,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后,暂不消除风险,持续跟踪监测。

四、持续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定期开展动态管理,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重点人群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落实行业部门主体责任。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覆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上得起学、上得好学。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应保尽保,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加快建立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开展动态监测,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住得好房。加快建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保障体系,提升农村牧区供水水质保障水平,确保供水水质安全,让农牧民群众喝得上好水。

(四)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落实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配套政策,重点抓好30个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项目,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扎实做好安置区产业培育、就业帮扶、社会保障、社会融入、社区治理、户籍管理等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融得进、有产业就业、逐步能致富。

(五)加强扶贫和有效衔接项目资产监管和使用。依法依规确权登记,有序推进资产移交,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模式和运营各方权利义务,促进扶贫项目资产和衔接资金形成资产稳定良好运转,实现保值增值持续发挥效益开展年度项目资产清算核实工作。科学合理制定及时公开收益分配方案,持续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增加脱贫群众、监测对象收入。建立资产处置制度和处置台账。健全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应对机制,管好用好资产,避免扶贫项目资产闲置流失。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防止贪占挪用、侵占套取、非法占用、违规处置扶贫项目资产和收益等行为。

第二节 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一)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大力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突出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组织脱贫旗县编制“十四五”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打造“乡字号”“土字号”特色产业金字招牌,带动全市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聚焦产业融合发展和创新联农增收机制两大任务,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牧业示范园区。继续实施消费帮扶,促进农畜产品产销对接,推动市场化合作。推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巩固光伏帮扶成果。

   (二)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体系,多渠道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在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周边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近就地就业。坚持办好就业帮扶车间,加强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职业技能培训,把励志教育内容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加强返乡脱贫人员和监测对象创业政策支持,给予创业补贴和创业贷款。大力开发保洁、交通协管、护路、护林、就业协管员、疫情防控等乡村公益岗位,规范岗位聘任程序,合理确定岗位补贴标准。

    (三)改善脱贫地区发展条件。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改善农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节 健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

(一)健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开展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分类帮扶机制。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牧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农牧牧区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关爱工作,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二)支持脱贫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乡村”、自治区、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示范)旗县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生态脆弱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帮扶工作的协调服务机制,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扎实推动“五大振兴”。积极落实自治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双包联”工作。深入参与京蒙协作。扎实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

专栏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

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和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成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志智提升、成果巩固筑基、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提升和乡村振兴样板区建设


第四章 推进乡村生态农牧业发展

第一节 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体系建设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形成生态治理保护、绿色产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相互促进、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实施农牧业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现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持绿色兴农兴牧,积极发展生态农牧业,推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大力推动落实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增加优质绿色农畜产品供给。加快绿色转型升级,全力以赴调结构、转功能、提质量,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提升优势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积极构建具有地区特色的现代绿色产业体系。

第二节 优化农牧业布局

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遵循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坚决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立足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基础等因素,统筹考虑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坚持宜粮则粮、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统筹谋划河套平原农牧结合循环发展区、阴山沿线丘陵旱地农牧区、乌拉特草原生态功能区等三大农牧业功能区,围绕《巴彦淖尔市“十四五”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确定的14个农畜产品优势产业带,着力发展奶业、肉羊、肉牛、羊绒、向日葵、小麦、饲草、辣椒八条农牧业重点产业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努力构建功能明确、产业集聚、生态友好的现代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

专栏 农牧业功能及产业布局

一、农牧业功能区

1.河套平原农牧结合循环发展区。位于黄河与阴山之间的南部河套平原,面积约1.6万平方公里。主产小麦、玉米、向日葵等,是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自治区重要的畜产品生产基地。着力推动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

2.阴山沿线丘陵旱地农牧区。中部阴山横亘于河套平原与乌拉特草原之间,面积近1.1万平方公里。农牧业以肉羊、绒山羊养殖和旱地小杂粮、中药材种植为主。着力建成绒山羊、饲草料、中药材等特色农畜产品种养基地和生态安全屏障。

3.乌拉特草原生态功能区。乌拉特草原是天然的草牧场,面积3.8万平方公里。产业以草原畜牧业为主,盛产牛、羊、骆驼、蒙古马及肉苁蓉、黄芪等名贵特产品。着力恢复草原植被,突出比较优势和地域特色,重点发展肉羊和绒山羊,适度发展戈壁骆驼、蒙古马等特色养殖业。

二、条农牧业重点产业链

1.奶业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按照“发挥龙头带动、优化养殖布局、提高养殖水平、发展有机高端”的发展思路,建设国内领先、全球知名的有机奶业航母,到2025年,打造200亿级的奶产业链。

2.肉羊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按照“转方式、强加工、增效益”的发展思路,扩大“中国羊都”影响力,到2025年,力争肉羊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350亿元。

3.肉牛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按照“龙头带动、高端引领、跨越发展”的总体思路,推进种养加销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力争肉牛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38亿元。

4.羊绒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按照“优化养殖布局、控制养殖规模、增加个体产绒量、提高羊绒质量、打造高端品牌”的发展思路,打造紧密联系、分工协作的绒纺产业集群,到2025年,力争羊绒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50亿元。

5.向日葵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按照“优品种、调结构、促升级”思路,提升标准化水平,促进向日葵籽仁加工向精品化、高端化、健康化方向发展,到2025年,力争向日葵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60亿元。

6.小麦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按照“改良品种、增加面积、提高效益”的思路,发挥河套灌区世界三大优质小麦产区优势,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到2025年,力争小麦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50亿元。

7.草产业全产业链。按照草畜一体化发展的思路,保障畜牧业快速发展,扩大优质饲草种植,积极争取上级各类项目支持,到2025年,力争草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40亿元。

8.辣椒产业全产业链。以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为主要方向,稳步扩大辣椒种植面积,提升辣椒精深加工能力,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做大做强做优辣椒产业。到2025年,力争辣椒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30亿元。



第三节 推动现代农牧业发展

(一)推进粮食稳产增产。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要求坚守粮食安全底线,稳面积、稳产量、稳政策、增效益,全力以赴稳定粮食生产,小麦种植面积力争突破100万亩,扩大大豆产能,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树立大食物观,实施奶牛肉牛“百万”和百万亩设施农业园工程,新改扩建设施农牧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场)100个以上,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单位面积土地利用率,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到2025年,全市设施农业面积达到25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56亿斤以上,牲畜饲养量稳定在2300万头(只)以上,肉类产量超42万吨,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贡献

(二)实施千万亩耕地保护提升工程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积极争取“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实施高标准农田百万亩建设,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健全耕地休耕农作轮作制度,全面补足农田基础设施短板。

(三)推进延链补链强链引导建立现代农牧业产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加强保障供应链基地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保持在200万亩以上。推进小麦肉羊、向日葵、奶业、肉牛、羊绒、中蒙药材等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主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80%,打造优势农畜产品“巴彦淖尔价格指数”。实施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开展新增培育扶持100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引进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新增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100万亩建设。提高农机装备推广应用能力,提升农牧业生产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大幅提高,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626万千瓦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率化率达到88%,小麦、玉米、向日葵、饲草等生产全程机械化。支持杭锦后旗、五原规划建设农机装备制造园区。支持杭锦后旗建设国家级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支持五原县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杭锦后旗创建自治区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

(四)推进农牧业品牌塑造工程。强化品牌培育、宣传、保护,支持“天赋河套”总部基地建设扩大“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推动“天赋河套”品牌授权产品纳入“蒙字标”认证体系,提升我市优质农畜产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推进种业振兴工程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良种化水平提升、优势特色品种培育工程推动黄河流域西北地区种质基因库升建为国家级种质基因库开展好农牧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推动建设小麦良种、玉米杂交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开展巴麦13、黄柿子、灯笼红香瓜、华莱士瓜、三白瓜、星火花葵、黑大片花葵、二狼山白绒山羊、河套大耳猪、蒙古马、戈壁红驼等地方特色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推进现代种业“保、育、繁、推”全产业链发展。

(六)推进奶业振兴行动。紧紧围绕“改好地、种好草、养好牛、卖好奶”的发展思路,促进草畜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以3个10万头高标准、集约化奶业园区为引领,辐射带动周边千头牧场、奶农合作社、家庭生态牧场提质增效,提升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形成区域化、集团化产业优质奶源基地。到2025年力争奶牛存栏40万头以上达到160万吨以上扎实推进优质饲草料基地建设积极打造有机奶优势带,建设有机高端奶产业集群。大力推进伊利杭锦后旗日处理2000吨高端液态奶项目落地建设。拓展乳制品新领域,扶持奶食品传统加工业和羊奶、马奶、驼奶等特色奶产业发展

(七)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开展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建设100个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点,新增引黄滴灌100万亩以上。深入推进“四控两化”行动,力争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标准化生产技术覆盖率达到70%以上,化肥亩均用量下降20%,农药亩均用量降低10%,用水量减少5亿立方米,覆膜作物实现国标地膜全覆盖,农膜回收率提高到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92%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八)推进国家农高区建设。全力支持国家农高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河套灌区生态农牧业为主题,以硬质小麦和肉羊为主导产业,建设成为全国生态农牧业科技创新发展引领区、“一带一路”农牧业科技合作先行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样板区,实施生态农业示范引领工程、‘中国羊都’肉羊产业提质增效工程、河套硬质小麦培优提质工程,在黄河流域西北地区推动硬质小麦和肉羊创新发展、打造特色生态农牧产业集群、引领生态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探索示范。围绕“河套灌区生态农牧业”建设主题,树立河套全域农高区化的发展理念,通过农高区示范引领,形成一区多园、遍地开花的发展格局。推进国家农高区乡村振兴样板区建设。

完善紧密型农企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主动创新产业组织模式,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广大小农户各展所长、分工协作,形成共创共享、共荣共生的产业链条。推动将农牧民特别是脱贫人口牢牢吸附到产业链和务工就业链上,多渠道增加农牧民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确保实现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牧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牧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收入增速,使脱贫人口与当地农牧民的收入比、脱贫地区农牧民与全国农民的收入比不断提高

第四节 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

(一)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争创休闲农牧业重点旗县,建设一批休闲农牧业精品园区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推进乡村(牧区)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效合理利用现有旅游资源。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农、文、旅、网深度融合发展,打造乡村特色休闲康养旅游新业态。举办好具有河套特色的民俗文化节庆活动和赛事品牌。加大对特色旅游商品研发生产企业的支持力度,打造一批具有河套特色的标志性旅游商品。发挥乡村旅游业餐饮优势,进一步挖掘河套传统特色餐饮,推出“食”在巴彦淖尔的品牌形象。大力实施河套乡村旅游品牌塑造工程。加大乡村(牧区)旅游人才培养力度。

(二)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支持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强化餐饮业规划布局,改造提升乡村餐饮住宿业,规范提升小餐饮单位。鼓励支持餐饮连锁企业开设连锁门店,改善乡村餐饮业整体面貌。完善乡村再生资源收运体系。谋划布局家政企业服务农村,扎实推进家政兴农行动,推动家政服务与养老、托育等产业融合发展。

(三)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主体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加快推进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的发展进程。积极推动本土电商企业与国内知名电商的合作扩大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应用。支持农村牧区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支持电子商务物流园区引入快递云仓加强农村牧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乡村人员电商培训。支持网红直播基地、电商销售平台打造。推动农牧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提高农牧业土地产业率、劳动率和资源利用率,培育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电商品牌。

专栏  乡村发展重大工程  

1.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重点工程。打造河套灌区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集群。争取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提升农牧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

2.实施强农惠农九大工程重点推进8100”建设。从挖掘现有生产潜能的角度,实施千万亩耕地保护提升、百万亩设施农业园、奶牛肉牛“百万”工程;从建设国家农高区的内容出发,实施生态农业示范引领、“中国羊都”肉羊产业提升增效、河套硬质小麦培优提质工程;从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的需求出发,实施种业振兴、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品牌塑造工程。规划期内重点推进百万亩小麦种植、百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百万亩引黄滴灌水肥一体化建设、新增百万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和面源污染治理100个示范点、新改扩建100个设施农牧业园区(规模化养殖场)、100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100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努力在农牧业增加值上实现“再造一个河套”

3.实施乡村旅游“4个一批”提质工程。培育一批城郊乡村旅游聚集区临河区干召庙镇民主村四社、临河区狼山镇富强村、河套农耕文化博览园等,提升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创建一批全国、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如五原县塔尔湖镇、建丰村,杭锦后旗民建村、春光村,乌拉特中旗同和太牧场、四义堂村,乌拉特前旗乌日图高勒嘎查、磴口县补隆淖镇新河村等村镇创建为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推进临河区民主村等四家被评为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推出一批“河套文化”特色乡村旅游点,如杭锦后旗郝五生态水庄、杭锦后旗二娃农庄、磴口县二十里柳子农家乐,打造河套乡村旅游品牌,形成河套美丽乡村旅游精品;研发包装一批以乡村农畜产品为主的旅游商品,如华莱士、红腌菜、灯笼红、黄柿子、葵花籽、苹果梨等,树立“食在巴彦淖尔”的旅游形象。


第五章 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第一节 始终把乡村生态保护摆在首位

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乌梁素海治理要久久为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动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夯实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基础。全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完成《巴彦淖尔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坚持系统思维,推进全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编制新一轮乌梁素海全流域高质量治理和沿黄生态系统网络化治理等规划,加快黄河生态廊道、生态网格化治理、河滨岸线生态修复建设。加强乌兰布和沙漠综合治理。加大巴音温都尔沙漠和苏集沙地治理力度。加快推进磴口县、乌拉特后旗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推进乌拉特后旗、五原县等地区生态文明示范旗县区创建。对哈腾套海等6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实施收缩转移战略。强化乌拉特草原治理,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完善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修复,到2025年,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稳定在28%左右,森林覆盖率达6.97%。推进乌拉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改善乌拉山周边的地质地貌环境,提升乌拉山生态屏障功能。积极探索“新能源+沙草产业、新能源+矿山修复”等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治理模式。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定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强化农村牧区生态环境、饮用水源、生活污水和垃圾、畜禽养殖等全面监管。

专栏  沿黄、乌梁素海周边苏木乡镇、嘎查村  

1.沿黄苏木乡镇、嘎查村黄河巴彦淖尔市段河道(滩区)涉及巴彦淖尔市5个旗区、9个乡镇、52个行政村。其中:磴口县2个镇(巴彦高勒镇、渡口镇)14个行政村;杭锦后旗1个镇(头道桥镇)2个行政村;临河区1个镇(双河镇)13个行政村;五原县2个镇(天吉泰镇、套海镇)7个行政村;乌拉特前旗3个镇(西小召镇、乌拉山镇、先锋镇)16个行政村。

2.乌梁素海周边苏木乡镇、嘎查村乌拉特前旗的5个苏木镇(白彦花镇、新安镇、苏独仑镇、大佘太镇、额尔登布拉格苏木)、2个农场(新安农场、西山咀农场)境内。发布实施《巴彦淖尔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

 实施乡村建设八大工程

(一)实施农村牧区道路畅通工程。巩固拓展苏木乡镇、嘎查村通硬化路成果,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和美丽农村路创建活动。加强入户道路建设,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快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建设,有序建设农村牧区旅游路、产业路、联网路,力争到2025年实现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达87%以上。提升农村牧区运输服务水平完善公路服务设施,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发展,推动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推动乡镇客运站站点交通综合服务站设施建设。支持开通乡村旅游客运线路。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畅通交通“微循环”。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推进林区牧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

(二)实施强化农村牧区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中小河流治理,促进乡村河流防洪标准达标,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实施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牧区居民饮水条件,不断巩固提高脱贫人口(监测对象)饮水安全水平。推进农村牧区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同步推进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条件具备的地区逐步实施城乡一体化饮黄集中供水工程,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健全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机制,推动水费收缴提质增效。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健全水质检测监测体系。加强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2025年,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达95%,农村牧区供水标准和质量明显提升,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健全。

(三)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牧区特别是边远地区电力保障水平,建立多元化乡村清洁能源体系,有序推进新能源发电项目,拓展新能源发展应用场景。稳妥有序推进农村牧区清洁取暖,加快煤改电清洁能源建设,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农村牧区取暖用能中的比重持续提升乡村电气化水平。

(四)实施农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立足建设国家农高区、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发挥国家物流枢纽和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功能,服务产地农畜产品集散。支持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建设农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成田间地头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100个以上。加快建设嘎查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补齐县域商业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动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增强农畜产品上行能力。

(五)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加强乡村特别是偏远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大数据、物联网、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服务农牧生产生活中的应用。积极申报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深入实施“数商兴农”行动。构建“互联网+农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农牧业农村牧区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探索建设“网上党支部”、“网上村(居)民委员会”“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等新模式,助力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推进农牧民数字技能培训。

(六)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实现农村牧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加快苏木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供专业服务。加强农村牧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推进农村牧区公益性墓地建设。加快推进完善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2025年,脱贫旗县覆盖率达100%,全市70%以上的嘎查村部署2套以上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灾害事故多发易发地区和乡村治理重点地区嘎查村主动发布终端覆盖率达到100%,20户以上自然村部署1个以上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

(七)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支持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抗震高烈度设防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完善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管理规范,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提升防火防震防垮塌能力。

(八)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1.稳步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以水为先”的改厕原则,实现应改尽改、愿改尽改。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严格执行改厕选材质量标准,严把产品质量关,强化改厕施工质量监管,严把竣工验收关,提高改厕质量。坚持运行管护机制作为前置条件,推进农村牧区户厕改造与使用管护一体谋划、一体设计、一体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不具备纳入污水管网的户厕,可建立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定期掏运,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对偏远地区、居住分散的户厕,与庭院经济绿色农业相结合,废物有效处理后,就地就近消纳、综合利用。积极推动农村牧区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有条件的地区厕所入室,新建住房应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合理规划布局农村牧区公共厕所。加快推进沿黄和乌梁素海周边农牧户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加强政策宣讲,提高农牧民群众改厕积极性和卫生厕所使用率。积极推进厕所粪污与畜禽粪污统筹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鼓励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农牧业经营组织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2025年,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

2.强化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全流域农村牧区河、湖等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开展巡河及“清四乱”工作。统筹安排流域内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推进旗县区所在地近郊区乡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实现集中处理,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型、生态型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防止出现黑臭水体。2025年,全市无新增产生农村牧区黑臭水体,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沿黄流域及乌梁素海周边农村治理率达到60%

3.健全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大力推行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垃圾无害化处理。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城镇周边采用农牧户、嘎查村收、苏木乡镇转运、旗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人口较密集地区可采取“农牧户集、嘎查村收、苏木镇处理”的苏木乡镇集中治理模式,地处偏远、人口分散的嘎查村采用“农牧户集、嘎查村收、嘎查村处理”的村庄分散治理模式,因地制宜采取小型、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2025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行政村保持在90%以上。

4.整体提升村容村貌。加强村容村貌建设,大力推进村庄整治,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促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加强农村牧区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整治农村牧区户外广告。集约利用村庄闲置土地,扩大村庄公共空间。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加强农田(农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鼓励农牧民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拆违地等闲散土地建设村庄公共绿地和小微公园。有序推进村组街巷硬化。持续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引导鼓励农牧民发展庭院经济,推动人畜分离,实现村容村貌和农牧民收入“双提升”。加强村庄建筑特色、风格、色调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

第三节 提升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发挥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支撑作用。坚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推动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采取固定设施流动服务等方式,提高农牧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

(二)推动农村牧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大农村牧区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力度。进一步优化农村牧区学校布局,加强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建设,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支持补足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短板,重点向学位紧张地区、农村牧区、边境地区和脱贫地区倾斜。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加大农牧民随迁子女就学保障。

(三)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实施“健康巴彦淖尔”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巩固卫生城镇创建成果,积极创建国家健康城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拓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嘎查村卫生室功能,推动实现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嘎查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发展壮大农村牧区医疗卫生队伍,推进村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鼓励支持中医药(蒙医药)发展。继续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疫情防控和应急救治能力。

(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构建三级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网络。支持有条件的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扩展乡镇敬老院的区域养老服务功能。到2025年,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苏木乡镇的覆盖率达到60%以上。大力培育农村牧区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强化农村牧区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鼓励农村牧区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统筹考虑医疗卫生设施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将两者同址或者邻近设置。鼓励社会力量在农村牧区投资兴办面向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

专栏 乡村建设重点工程

    1.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加快农村牧区公路网延伸连通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1500公里;农牧场通硬化路200公里。推动农村牧区骨干路网提档升级农村牧区公路提质改造240公里;农村牧区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120公里;农村牧区联网路140公里;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470公里。农村牧区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030公里;农村牧区公路危桥改造280座。重点针对早期建成、处于超期服役状态的农村牧区公路进行养护,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2.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投资4.2亿元,计划改造60项工程,改善32万人的饮水问题。

    3.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推进现代牧区试点用电升级工程,稳妥有序推进“煤改电”清洁取暖工程。有序推进风能、光伏等新能源发电项目。

    4.实施农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开展农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建设,推动率先基本形成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加快巴彦淖尔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支持各类产地冷链物流经营主体,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

    5.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完善“三农三牧”信息服务体系,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和固边工程建设。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深入实施“雪亮工程”。

6.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开展农村牧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实现各嘎查村至少配备1套全民健身器材。各旗县区建成至少1个符合实际需求的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牧区公共服务无障碍建设。

7.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开展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健全农村牧区房屋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8.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推进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建设持续开展“三清一改”,推进庭院及村庄环境整治。将厕所革命等乡村建设内容纳入项目库和系统管理。

第六章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第一节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一)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选优配强、充实加强苏木乡镇、嘎查村工作力量。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全面提升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在嘎查村内产业园区、涉农企业、产业链等符合条件的地方设立党组织。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农牧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牧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持续加大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选派力度,切实发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用好“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和“网格员”等公益岗位,增强乡村治理骨干力量。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充分发挥农村牧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政治教育、思想引导、社会服务等措施把农牧民组织起来。

(二)强化农村牧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加强嘎查村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注重从青年、产业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深入开展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比武争星”活动。针对性开展常态化分级分类培训,提高农村牧区党员干部业务知识水平和乡村治理能力。

(三)提升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完善农村牧区科普基础设施,开展各类科技培训、科普文化活动,努力建立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且能够适应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牧民队伍。实施“技能巴彦淖尔行动”,大力开展服务农村牧区职业技能培训,适度超前培养新兴产业急需人才,到2025年农牧民参加职业培训2万人次以上。

(四)积极培育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在稳妥有序推进嘎查村党组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基础上,开展嘎查村集体经济提档升级工作。积极推行“强村带弱村”“联村发展”,探索“乡镇党委统领、各村入股、合作经营、收益入村”方式,集中优势资源抱团发展,形成“一核多元,共建共享共治”的发展格局,推动全市形成“旗县区统筹、苏木乡镇统领、嘎查村领办”的乡村振兴新型的农村集体经济模式。到2025年,实现嘎查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100%,乡镇党委统领嘎查村集体经济达到50%以上,旗县区党委统筹嘎查村集体经济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五)加强农村牧区民族团结工作。全面理解和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注重把中华优秀文化融入各族群众民族节庆、学校教育、家风家教等日常生产生活中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强乡村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建设,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第二节 提高基层民主管理能力

(一)充分激发农牧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发挥村民监督作用,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做到村里的事村民商量着办。鼓励各地创新模式路径,畅通农牧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引导农牧民不断提高参与乡村治理积极性。

(二)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完善村务监督机制,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加强群众对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大力推广“清单制”乡村治理方式,不断提升管理村级事务能力,持续规范村级组织运行

(三)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激活社会组织活力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及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鼓励科技特派员、帮扶志愿者、热心乡村振兴事业社会工作者、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参与乡村治理。

第三节 强化乡村法治建设

(一)加大普法宣传服务力度。结合实际创新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律法规的专题法治教育培训,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建设覆盖乡村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农村牧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引导广大农牧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法治素养。

(二)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对乡村治理体系的保障作用,建立完善多元化的调处化解机制,在乡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好群防群治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村霸”依法严厉打击农村牧区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农村牧区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渗透蔓延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农村牧区交通、消防、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积极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统筹整合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法治乡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

第四节 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新时代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封建迷信和低俗习气。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用好各类宣传阵地,探索利用新媒体新阵地,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成就、讲政策、讲变化,有效增进农牧民群众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二)创新突出文化引领。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积极培育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加强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发掘乡村本土文化资源推出一批具有乡土特色、贴近农牧民生活、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打造乡村文化品牌。深入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培育有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为群众提供务实管用、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信息服务,引导群众向上向善讲文明树新风。

(三)健全村规民约约束激励机制。因地制宜推广运用“积分制”,紧跟时代步伐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正面引导和负面约束激发农牧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加强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大力选树各级道德模范、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最美庭院、退役军人光荣户等先进典型,对先进典型进行表扬激励,对负面典型进行曝光约束。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专栏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程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牧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提升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积极培育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牧区民族团结工作、加强农村牧区民生服务保障等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推动乡村治理。

2.提高基层民主管理能力。多措并举搭建农牧民参与平台,加强对乡村自治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支持,提升农牧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

3.强化乡村法治建设把提升农牧民法治素养与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增强农牧民的法律意识,从思想上认识法律对构建秩序、匡扶公平正义、促进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意义与作用,推动运用法治方式处理社会问题。

 4.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探索强化乡风文明项目化设计,力求工作推进精准化、精细化,实现志智双扶一体推进。建立健全长期抓、持续抓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机制,着力在思想上形成自觉、在制度上形成规范、在风气上形成氛围,以新风易旧俗,推动德治水平上台阶。

第七章 强化乡村人才支撑

第一节 加大乡村人才培养培育

健全乡村人才工作和培养机制,加大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增强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重视本土人才培养,引导各类人才下沉基层、下沉一线、服务乡村,促进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本土人才“回归工程”,定期不定期发布巴彦淖尔籍人才“招募令”“聚贤榜”,建立鼓励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吸引各类人才和从农村牧区走出去的人才、优秀乡贤、退役军人等回家乡投资兴业、在家乡成就事业、为家乡建功立业。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乡村干部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乡土人才“土专家”“田秀才”,培育高素质农牧民7000人次以上。鼓励高等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就业创业。各级党组织加大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的力度。

第二节 加大乡村振兴人才平台支撑

搭建乡村振兴人才培育平台,“河套英才”工程中设立“乡村振兴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开展“乡村振兴人才”个人、团队和扶持计划(项目)评选表彰工作。创新乡村振兴人才培育模式。拓宽“聚才”“引智”渠道,继续推进“科技小院”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万名专家人才服务基层”活动。健全乡村振兴人才激励机制,贯彻落实好《进一步关心关爱专家人才十三条措施》,做优服务“软实力”。加大对乡村振兴人才的选树表彰、宣传报道力度,大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浓厚氛围。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三农三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中央统筹、自治区负总责、市旗(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落实落细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党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统一高效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议事协调机制,强化配套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本规划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第二节 强化实施保障

强化规划衔接,极发挥本规划的引领作用聚焦规划确定乡村发展目标任务,统筹工作力量、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大各级财政保障,保持财政投入力度不减,适当向乡村发展重点示范区域倾斜。过渡期前3年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五原县继续实施涉农涉牧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强化土地政策支持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牧业农村牧区比例,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巩固脱贫成果、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支持力度。持续落实支持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创业就业、普惠金融、区域协调发展、社会捐赠等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引导社会资本投身农牧业农村牧区建设。强化人才智力支持,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

第三节 深入推进农村牧区改革

巩固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牧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保障进城落户农牧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稳慎推进农村牧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垦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农村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扩大农牧业对外开放,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促进要素更多向农村牧区集聚,充分释放农村牧区改革红利,增强发展活力。

 健全法治保障

抓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法律法规落实,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依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充分发挥法治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严格考核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考核和激励约束,健全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明确责任和进度要求,定期监督检查,抓好督促落实。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对规划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的跟踪监测,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和终期总结工作,及时发现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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