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10     阅读次数:32627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 2020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群众知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为原则,围绕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督查检查,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主动公开信息方面,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严把信息质量,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0年,充分运用巴彦淖尔市三务公开便民服务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巴彦淖尔市政府信息网、巴彦淖尔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门户网站、报刊等信息公开渠道推进扶贫信息公开,本年度在市级平台公开扶贫信息402条。

2020年,办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或减免费用情况;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主要工作及成效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我办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并常抓不懈。市扶贫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细致安排,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一是开展集中宣介。2020年,围绕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工作进展、政策落实等情况次,及时将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展、贫困县摘帽退出、扶贫日系列活动等焦点热点问题,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二是抓好重点信息公开。在市扶贫办本级层面,重点公开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重要决策部署信息,精准识别、帮扶、退出等各类扶贫政策及相关政策解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及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各旗县区扶贫工作动态,市扶贫办本级财务、人事等政务信息。此外,依托12317热线,接受群众对违法违规管理使用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举报,对扶贫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示。三是规范信息处理。2020年以来,市扶贫办共受理信访事项13件,已全部按照规定办结完毕,办结率100%。同时,核查结果及时向信访人进行了反馈。四是做好建议提案复文公开工作,共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1件,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三)大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制定《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扶贫领域基层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工作流程等事项,推动扶贫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四)认真做好问题整改。我办及时开展政务网站及新媒体账号内容排查清理工作,共排查清理两项问题。一是2020年7月27日巴彦淖尔市扶贫开发网被监测出网站无法正常访问。8月6日,我办接到该问题反馈后,立即与服务商和开发人员联系,展开服务器检测工作。服务商对网络稳定性进行检测并进行了修复;开发人员对网站代码进行了优化,修复了影响访问网站速度的问题。二是2020年8月12日市委网信办反馈巴彦淖尔市扶贫开发网存在一处表述不规范问题,我办接到通知后,立即进行修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批次

17.2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檎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办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新媒体的运用尚不够充分,对旗县区政务公开的指导力度仍需加强等。针对以上问题,办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量投入,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结合涉贫舆情监测、主任信箱和12317扶贫监督举报热线的相关情况,深入了解社会关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二)加强对新媒体运用的使用探索和管理。主动顺应新媒体的发展,积极转变观念理念,改进方式方法,提高人员素质,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在信息质量上下功夫,对所公布信息严加筛选和研判,确保“精准”发布。对于信息发布内容,一是力求做到文字精炼,简洁明了,避免官话、空话、套话;二是确保准确无歧义,避免出现似是而非的内容。

(四)加强对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指导并督促各地履职尽责,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持续深化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使贫困群众及时了解扶贫政策,享受发展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