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十强镇、百强村、千强户” 示范创建力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2     阅读次数:5014次

各旗县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强镇、百强村、千强户”示范创建(以下简称“十百千”示范创建活动)是市委政府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市委贺伟华书记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上关于“加大‘十强镇、百强村、千强户’示范点建设力度”的要求,推动《巴彦淖尔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强镇、百强村、千强户”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各旗县区是具体实施主体,要将“十百千”示范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建设黄河流域乡村振兴样板区的重要内容,对照《实施方案》力争9月底前完成“十强镇、百强村”示范建设点和“千强户”挂牌工作,以挂牌工作推动年度示范创建任务高质量完成。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重点工程、重点任务,倾斜支持“十百千”示范创建活动。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细化“六强六示范”示范标准任务,并指导旗县区开展创建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年度创建计划。各旗县区9月底前制定完成剩余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农牧渔分场2023-2025年分年度示范创建计划,优先将沿黄、乌梁素海周边村镇(含农牧渔分场)纳入范围。旗县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后,以领导小组名义于11月15日前报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示范创建任务下一年度计划。

        三、强化资源力量投入,形成工作合力。各旗县区要强化各类涉农涉牧资金、整合资金、专项衔接资金、社会资本、债券资金和金融资本等资金保障,重点安排在示范镇、村,避免资金支持“撒胡椒面”,形成政策资金项目合力。提前着手谋划2023年示范创建计划示范点的项目,并纳入旗县区2023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聚焦“十百千”示范创建活动,为各示范点建设策划生成一批有规模、有特色、上档次的项目、活动,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推动示范创建取得明显成效。 

        四、强化宣传推广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各旗县区要以“十百千”示范创建活动为主题,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五大振兴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聚焦“建防贫强村强镇、示范有底线,建产业强村(经济)强镇、示范有实力,建生态强村强镇、示范有颜值,建文化强村强镇、示范有灵魂,建人才强村强镇、示范有动力,建组织强村强镇、示范有头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流宣传优势,开展“十百千”示范创建活动动态消息、进展及成效、综述报道,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示范创建成功经验和做法,讲好巴彦淖尔乡村振兴故事,确保每个示范点都有进展、有声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打造黄河流域乡村振兴样板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强化督导调度,每月25日前调度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旗县区聚焦“十强镇、百强村、千强户”示范创建活动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