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全面摸排情况核查工作 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24     阅读次数:56442次

按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脱贫攻坚联合作战办公室决定开展脱贫攻坚全面摸排情况核查工作。

一、工作内容

脱贫攻坚全面摸排情况核查

二、工作方式

原则上每个旗县区选择一个苏木乡镇两个嘎查村开展工作。

脱贫攻坚全面摸排情况核查选择各旗县区已完成摸底排查工作的嘎查村和苏木乡镇,通过对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核实调查表》和《嘎查村信息核实调查表》,逐项核实嘎查村、苏木乡镇、旗县区摸底排查开展情况、数据的准确性发现问题的真实性以及整改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核实调查表》和《嘎查村信息核实调查表》由旗县负责提供。

三、工作安排

驻站式指导3月26日开始。

四、具体要求

1.全面摸排情况核查工作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行业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对照脱贫攻坚部署和政策要求,负责本行业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

2.每个旗县区核查工作完成后,要向被指导旗县区反馈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3.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高效完成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