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百日行动” 第二轮驻站指导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2     阅读次数:58223次

    按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脱贫攻坚联合作战办公室决定开展脱贫攻坚“百日行动”第二轮驻站指导工作。

    一、工作内容

1.《巴彦淖尔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大行动”方案》《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大行动”行事历》(巴扶组发[2020]9号)落实情况;

2.中央巡视整改“回头看”和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制定和整改进展情况;

3.对第一轮驻站指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4.对重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办核实。

二、工作方式

《巴彦淖尔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大行动”方案》《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大行动”行事历》(巴扶组发[2020]9号)落实情况及中央巡视整改“回头看”和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制定和整改进展情况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旗县区、苏木乡镇(包括农牧渔场)进行指导。

第一轮驻站指导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回头看”和重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督办核实,原则上每个旗县区选择1个苏木乡镇1-2个嘎查村开展工作。方式是选择各旗县区已完成摸底排查工作的嘎查村和苏木乡镇,通过对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核实调查表》和《嘎查村信息核实调查表》,逐项核实嘎查村、苏木乡镇、旗县区摸底排查开展情况、数据的准确性发现问题的真实性以及整改情况,并对重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入户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核实调查表》和《嘎查村信息核实调查表》由旗县负责提供。

三、工作安排

驻站式指导从4月13日开始。

四、具体要求

1.驻站指导工作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行业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对照脱贫攻坚部署和政策要求,负责本行业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

2.每个旗县区核查工作完成后,要向被指导旗县区反馈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3.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高效完成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