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

来源:巴彦淖尔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2-04-01     阅读次数:29841次

4月1日,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庞辉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市长、杭锦后旗旗委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郭占江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会议指出,各旗县区、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问题通报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坚决扛起问题整改责任,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三个层面的整改要求,狠抓整改落实工作。在问题整改方面要实现5个“有”,做到全过程闭环管理。第一要有整改方案;第二要有人抓;第三要有整改台账及佐证;第四要有完成时限;第五要有整改报告。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加强调度,确保各个层面问题整改按照要求改到位、改彻底,坚决杜绝数字整改、纸面整改,虚假整改。

会议要求,各旗县区、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工作要求,聚焦市委提出的建设黄河流域乡村振兴样板区和有效衔接工作走在全区前列目标,紧盯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脱贫人口增收,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十强镇百强村千强户”示范创建,有效衔接政策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驻村干部管理和激励保障,发挥各级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增加旗县区乡村振兴系统工作力量等当前重点工作,列出时间表和线路图,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超前抓,乡村振兴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全力推动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地落实,见到实效。

会议强调,市、旗县区两级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等职能作用。一年之计在于春,当前是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要实行日调度、周通报制度,同时要推行明察暗访和一线工作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纠偏正向,确保全市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航向和既定的目标前进。

同时,对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旗县区党政分管领导,农牧局、乡村振兴局局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