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召开金融扶贫政银企对接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7     阅读次数:18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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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磴口县政府召开金融扶贫银企对接会,县政府搭平台,苏木镇(农场)、金融机构和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三方面对面进行沟通对接,会上,金融机构介绍了扶贫贷款的政策及发放程序,苏木镇(农场)、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介绍了辖区和企业精准扶贫情况和扶贫贷款需求情况,几方就金融扶贫贷款发放中存在的建档立卡户年龄偏大且贷款需求不足,发展能力弱,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贷款抵押、担保措施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 

磴口县在脱贫攻坚中高度重视金融扶贫工作,把金融扶贫做为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巩固提升扶贫成效的重要举措,2014年以来,累计发放金融扶贫贷款26037.2万元覆盖建档立卡户4623户,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2018年,磴口县坚持“政府主导、金融支持、市场运作,稳步推进”的原则,以扶贫富民为出发点,以财政扶贫资金扶持为主导,以信贷资金市场化运作为基础,以建立有效风险防控机制为支持进一步发挥好财政风险补偿金与金融扶贫资金政策合力作用创新政府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方式,放大扶贫资金效益,做大做强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加快贫困农牧民增收致富上迈出坚实步伐。

一是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服务精准扶贫。在原有与农行、蒙银村镇银行、中和农信小贷公司合作的基础上,鼓励有合作意愿、符合政策条件的各类银行、保险、小贷公司、担保机构参与金融扶贫扩大金融覆盖面,努力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金融扶贫投融资体系。在让利于民、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前提下,支持信用联社、蒙银村镇银行等地方银行利用扶贫再贷款推进金融精准扶贫;支持工行、农行、邮政银行等商业银行开展扶贫小额贷款业务推进金融精准扶贫;鼓励引导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等参与金融精准扶贫的风险分担。

二是贷款执行规定利率且享受贴息。使用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和风险补偿金覆盖的财政贴息的扶贫小额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全部执行基准利率。对风险补偿资金覆盖的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互保帮联关系的非贫困户贷款和项目覆盖、直接或间接带动贫困户产业增收的扶贫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扶贫贷款执行相对优惠利率即在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得超过50%。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5万元以下的扶贫小额贷款按基准利率全程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扶贫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等的贴息按自治区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3%执行

三是简化贷款程序和降低贫困户贷款门槛。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金融机构按照合作协议,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发放贷款。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向合作银行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信息, 建档立卡贫困户直接持身份证件到银行指定网点办理贷款苏木镇农场和嘎查村分场对申请的贷款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进行初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县扶贫开发公室审核后交由放贷银行审查信贷资质。最终由放贷银行在推荐范围内自主确定贷款对象和金额,按程序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选择适合的贷款方式,实行可循环方式,一次授信,循环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

进一步降低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门槛,扩大金融扶贫覆盖面。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可以申请扶贫贷款并享受贴息。建立“富裕户+贫困户+政府风险补偿金”的风险担保机制,通过“2+1”或“3+2”的联户担保模式和“亲情贷”担保等模式,解决贫困户贷款难的问题。对与贫困户结对互保的其他农牧户,可以享受扶贫龙头企业或合作社贷款的优惠利率政策和贴息政策

四是加强风险补偿金的使用和管理政府统筹整合专项扶贫资金、本级财政扶贫资金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风险补偿金与金融机构扶贫贷款余额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10。风险补偿金按照“专款专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进行管理。扶贫贷款形成的贷款本息损失,由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金融机构无道德风险和管理责任的前提下,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和财政共同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启用风险补偿金进行代偿。放贷金融机构积极通过司法等程序追回贷款本息,贷款本息追回后及时存入风险补偿金专户。风险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引进保险公司履约保证保险、农牧业产业保险和担保公司担保等,由保险(担保)、银行、政府、企业四方共同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向产业带动脱贫成效显著的新型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提供各类保险和担保,建立多元风险防控化解机制。为了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金融扶贫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和保本微利的原则政府依据各合作金融机构实际费用成本、年度实际发放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使用情况,每年按实际发放扶贫贷款额的1%安排金融风险防控奖补资金,用于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保费补贴和合作金融机构的利息奖补

五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评级授信。行磴口支行牵头,扶贫开发公室、合作金融机构和村两级共同参与,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通过提高贫困户信用程度占比,适当降低经济条件占比,提高贫困户授信等级,放宽贷款条件,确保有信用、有劳动能力、有增收项目的65岁以下贫困户都能纳入评级授信范围,依据贷款需求和还款能力获得相应等级授信。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依托扶贫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带动、托管托养、代管代种等模式,也要从金融扶贫贷款中收益。贫困户评级授信结果各金融机构共享共用,信用等级越高,可获得贷款额度越大。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要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同时,开展“信用村”、“信用户”创建评比活动。各金融机构在开展金融扶贫工作中要加强信息共享合作,避免出现“垒大户”和重复评级授信,切实提高金融扶贫资金的效益。

六是建立健全基层金融扶贫服务体系。为了方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贷款用款还款,各合作金融机构要在苏木镇(农场)、嘎查村(分场)增设金融服务网点或服务终端,弥补农场牧区金融服务的短板。逐步推行政银融合,建立健全县、苏木镇(农场)、嘎查村(分场)三级金融服务网络,实现县有金融扶贫服务中心、苏木镇(农场)有金融扶贫服务站、嘎查村(分场)有金融扶贫服务点。促进金融扶贫高效健康有序开展。